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,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,现就民政部起草的《公墓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说明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公众如有修改意见,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
一、登录民政部网站(网址:www.mca.gov.cn),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“交流互动”,进入“征求意见”栏(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“征求意见”栏),随后点击《民政部关于<公墓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>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提交意见。<!--公墓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-->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mzb_binzang@mca.gov.cn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《公墓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三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社会事务司(邮政编码:10072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公墓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。
民政部
2026年5月15日
来源:民政部门户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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