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办函〔2026〕4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;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,中国殡葬协会:
现将《殡葬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民政部办公厅
2026年7月4日
殡葬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的决策部署,全面贯彻落实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规政策要求,依据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、《“十五五”时期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一、总体要求
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和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,锚定殡葬工作“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、绿色化”发展方向,围绕“逝、殡、葬、祭”全链条服务场景,聚焦服务供给、设施建设、产品研发、安全管控、生态环保、惠民便民等核心领域,补齐标准短板,强化标准实施,健全监管机制,深化创新赋能,推动殡葬工作向标准治理转型,构建公益惠民、绿色文明的现代殡葬发展格局。
坚持系统完备,规范发展。统筹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协同发展,构建上下衔接、互为补充、覆盖全链、贯通全域的殡葬标准体系。紧扣殡葬改革方向,突出文明节俭治丧、节地生态安葬、绿色低碳祭扫导向,以标准化引领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。坚持需求牵引,急用先行。围绕群众治丧需求和行业发展薄弱环节,优先制(修)订殡仪服务、安葬服务、殡葬用品、安全防控、生态惠民、市场治理等关键标准,精准匹配行业发展和群众服务需求。坚持务求实效,强化应用。坚持标准研制与实施监督并重,杜绝“重制定、轻执行”,健全标准宣贯、培训、实施、督查、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,推动标准全面落地见效。
二、主要目标
自2026年7月到2029年6月,利用三年时间,完成殡葬标准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,建成结构完整、层级清晰、覆盖全面、衔接配套、先进适用的殡葬标准体系。
1.标准体系全面成型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,建立以166项标准为主体的殡葬标准体系,聚焦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提质完善,分阶段推进118项标准制(修)订工作,按三年建设周期分期落实69项、30项、19项研制任务。同步统筹推进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培育完善,构建多层次协同配套的标准化体系。
2.标准覆盖全域全链。实现在遗体接运、殡仪服务、火化操作、骨灰管理、公墓运营、祭扫服务、应急处置、人员管理、用品监管、源头治理等环节标准的覆盖率达到100%,实现全流程闭环可追溯。
3.标准实施成效明显。建立标准宣传、培训、实施、评估闭环管理机制,殡葬服务机构标准执行率显著提升,从业人员标准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,群众对殡葬服务满意度持续提高。以标准化规范行业运营,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文明节俭殡葬、绿色生态殡葬成为主流,殡葬治理水平显著提升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健全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体系。殡标委要组织修订殡葬术语、分类与代码等标准;制定骨灰容器分类与代码、墓碑分类与代码、殡葬服务标识等标准。围绕“逝、殡、葬、祭”全链条,构建全流程规范业务服务标准体系,修订遗体接运、遗体整容、遗体防腐、遗体火化等基础服务标准;制定医疗机构太平间与殡仪馆业务衔接、守灵服务、骨灰堂、农村公益性墓地、代祭服务、网络祭扫等标准。以技术标准化推动服务规范化、监管精准化,修订火化机、殡仪车等标准;制定碳排放核算、节能减排、公墓碳汇、遗体骨灰追溯、电子证照等标准。完善现代殡葬管理标准体系,制定信息公开、信用评价、机构评估、廉洁防控等标准。
(二)推进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建设。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区域殡葬习俗与改革发展实际,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。支持中国殡葬协会、地方殡葬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团体,围绕新兴领域、细分场景,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。引导殡葬服务机构、殡葬用品生产企业落实标准化主体责任,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。
(三)建立标准宣传、培训、实施、评估闭环机制。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殡葬标准纳入殡葬系统干部、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、业务骨干、一线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内容,实现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。健全标准实施监督长效机制,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在“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、“全国殡葬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”上公开服务标准,接受社会监督。树立标准宣传标杆典范,积极开展殡葬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,打造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标准化服务模式与管理经验。
(四)加强标准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。深入开展殡葬标准体系建设、标准化与殡葬改革融合、绿色低碳殡葬、数字智慧殡葬等领域的理论研究。依托省级殡葬服务管理平台,有效打通殡葬标准从出台宣贯到基层落地应用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构建多层次殡葬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,建立殡葬标准化人才库。
(五)推动殡葬标准国际化。支持中国殡葬协会、一零一研究所等加强殡葬服务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研究,对于符合条件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,依规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。支持我国殡葬服务标准走向国际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建立民政部统一领导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、地方民政部门分级落实的殡葬标准化工作领导体系;成立由民政部牵头的殡葬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实施。
(二)完善工作制度。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,建立专家挂钩指导、部门协同联动、上下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,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。
(三)强化支撑保障。将殡葬标准体系建设纳入民政标准建设总体规划予以推动。完善殡葬标准质量评价体系,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,统筹民政事业经费、科研经费等资金,保障殡葬标准研制等工作经费需求。
来源:民政部门户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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