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者按:新修订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2026年3月30日正式施行,为深化殡葬改革、保障群众“逝有所安”提供了法治基石。自《条例》出台以来,全国各地民政系统分层分类推进全员培训,营造上下联动的学习氛围,以学促建、以学促干,切实把法治规范转化为治理效能,持续规范行业秩序,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。本报摘编部分省份开展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工作情况总结,集中刊发,旨在展示各地在政策理论学习、业务能力提升及作风建设方面的生动实践与显著成效,为相互借鉴、共同提高提供参考。
江西省:坚持“分级负责、分类设计、分层实施、全员覆盖”原则,年初印发专项培训方案,将《条例》学习贯彻纳入全省民政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。严格落实相关部署要求,精心组织全省90家殡仪馆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为期3天的脱产集中培训。建立省、市、县三级联动培训机制,全省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163期,培训对象覆盖民政干部、殡葬服务机构职工、基层党政负责人、红白理事会骨干及民间殡仪服务人员等,累计培训2.7万人次。各地进一步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、大力推进减项降费、全面加强综合监管,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: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会议3次专题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政策及《条例》,将《条例》纳入2026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年度“民政讲堂”学习计划。结合全自治区社会事务工作会议启动《条例》专题培训,分管厅领导讲授开班第一课,邀请民政职业大学专家开展政策解读,市县民政部门分管负责人、业务骨干、殡葬专班、殡葬行业协会及服务机构工作人员400余人通过“线上+线下”形式参训。各地民政部门通过集中研学、编印手册、制作普法宣传片等形式,推动培训向基层一线下沉。截至6月中旬,全自治区累计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培训138期,覆盖1万余人次。
海南省:省民政厅将《条例》学习宣传贯彻作为民政领域重点政治任务,印发全员培训工作方案。坚持以上率下、分层分类原则,省民政厅党组率先开展学习研讨。各市县对标省级部署,聚焦殡葬系统干部、镇村殡葬工作人员、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全覆盖针对性培训。截至目前,全省累计开展专题培训120余期、参训4300余人次。省民政厅联合省司法厅、团省委等部门,依托“12355海南省青少年服务台”进行线上普法直播。稳步推进《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修订,已完成前期征求意见、评估审查等相关工作。
四川省:省民政厅将《条例》学习贯彻工作纳入厅党组会议议题,今年2月印发《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〈殡葬管理条例〉全员培训工作方案》。5月举办全省殡葬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,覆盖各市(州)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、社会事务科科长,以及部分县(市、区)民政局、公办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。同时统筹组织全省100家殡仪馆及部分公墓负责人,参加民政部举办的《条例》专题培训班。截至目前,全省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累计组织各类专题培训42期,覆盖民政干部职工及殡葬行业从业人员共4.3万人次。
陕西省:省民政厅深入领会民政部领导讲话精神,结合全省殡葬工作实际制定《陕西省学习贯彻〈殡葬管理条例〉全员培训工作方案》。5月在西安市举办全省殡葬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,参训对象包括全省各市级民政部门殡葬业务科(处)长、各县(市、区)殡仪馆馆长、城市公益性公墓主要负责人、各市级殡葬行业协会负责人,共计154人。培训课程紧扣行业重点任务,特邀民政部专家现场解读《条例》核心要义,邀请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讲解殡葬设施用地政策。截至6月中旬,全省11个市(区)累计举办各类专题培训129场次,覆盖总人数超5万人。
青海省:省民政厅将《条例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议题,同步举办全省殡葬领域法规政策专题培训班,覆盖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、分管负责同志及殡葬管理工作人员,累计参训219人次。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累计举办殡葬领域法规政策培训班191期,培训范围下沉至乡镇(街道)相关负责同志、民政干部、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、红白理事会成员及备案民间殡葬从业人员,累计覆盖1.16万人次,打通政策落地的基层传导链条。各殡葬服务机构同步组织在岗职工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学习,实现殡葬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学习全覆盖。
来源:中国社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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